农药(pesticide)的指用于消灭,控制危害农作物的害虫、病菌、鼠类,杂草及其他有害动植物和调节植物生长的药物。按其用途可分为杀虫剂、杀螨剂,杀线虫剂、杀软体动物剂、杀鼠剂,除草剂、脱叶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用途广泛,其中以杀虫剂品种最多,用量最大。我国目前杀虫剂用量居前四位的为有机磷,有机氯、杀虫脒及氨基甲酸酯类。
常见症状1、观察对象:有轻度毒蕈碱样,烟碱样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不低于70%者;或无明显中毒临床表现,而全血胆碱酯酶活性在前以下者。
2、急性轻度中毒:短时间内接触较大量的有机磷农药后,在24小时内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无力等症状,瞳孔可能缩小,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3、急性中度中毒:除较重的上述症状外,还有肌束震颤,瞳孔缩小,轻度呼吸困难,流涎,腹痛,腹泻,步态蹒跚,意识清楚或模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4、急性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中毒:(1)肺水肿;(2)昏迷;(3)呼吸麻痹;(4)脑水肿,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5、迟发性神经病:在急性重度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有的病例可出现感觉,运动型周围神经病,神经-肌电图检查显示神经原性损害。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临床表现可分三类:
(1)毒蕈碱样症状:早期即可出现,主要表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涎,多汗,视力模糊,瞳孔缩小,呼吸道分泌增多,严重时出现肺水肿。
(2)烟碱样症状:病情加重时出现全身紧束感,言语不清,胸部,上肢,面颈部以至全身肌束震颤,胸部压迫感,心跳频数,血压升高,严重时呼吸麻痹。
(3)中枢神经症状:头昏,头痛,乏力,烦躁不安,共济失调,重症病例出现昏迷,抽搐,往往因呼吸中枢或呼吸肌麻痹而危及生命。
(4)迟发性神经病:一般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8天~14天,出现感觉障碍,继而发生下肢无力,直至下肢远端弛缓性瘫痪,严重者可累及上肢,多为双侧。
2、慢性中毒
多见于农药厂工人,突出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症候群与胆碱酯酶活性降低,有的有机磷农药可引起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炎及接触性皮炎。
病因介绍
1.生产性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工艺落后,密闭不严,出现跑、冒、滴、漏,或在农药包装时徒手操作、缺乏防护措施,或在运输、储存、销售中发生意外,致农药污染环境或皮肤,经呼吸道吸入或皮肤吸收而中毒。
2.实用性
农药在使用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缺乏个人防护,或使用方法不当及滥用,经呼吸道或皮肤黏膜吸收中毒。
3.生活性
在日常生活中,食用被农药污染的蔬菜、食物,或误用、误食及自服、他杀、投毒等,均可经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
诊断方法
1.详细了解毒物接触史
生产性中毒,询问患者职业史、工种、生产过程、接触的毒物种类、数量、中毒途径及其他人发病情况;生活性中毒注意了解个人生活、精神状态,患者及家人常用药物和使用的杀虫剂等。
2.分析临床特征,作出初步诊断及毒物判断
(1)对于突然出现发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者,首先考虑急性中毒可能,并排除低血糖昏迷、中暑、急性脑血管病等其他疾病。
(2)根据临床特征性表现,对中毒的诊断、可疑毒物种类及严重性作出判断。
3.严格体格检查,评定病情危重程度
检查内容包括:生命体征、皮肤、肺、心、神经系统、腹部、呼气味、尿色等,通过体检评定危情危重程度、明确危及患者生命的主要因素。
4.结合实验室结果,作出明确诊断
(1)毒物测定中毒毒物不明时,采集剩余毒物及患者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毒物检验。
(2)特异性检验针对初判毒物,进行特异性检验。如疑有机磷中毒查血胆碱酯酶活性、疑一氧化碳中毒查碳氧血红蛋白等。
治疗方法
为了尽量减轻症状及死亡,必须及早、尽快、及时地采取急救措施。
1.去除农药污染源,防止毒物继续进入体内
(1)经皮肤吸收引起的中毒者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温水冲洗干净;若眼内溅入农药,立即用生理盐水冲洗20次以上,然后滴入2%可的松和0.25%氯霉素眼药水。
(2)经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者立即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保持呼吸道通畅。
(3)经消化道引起中毒者根据中毒毒物种类,应尽早引吐、洗胃、导泻等。
2.尽早排除已吸收的农药及其代谢物
(1)吸氧气态农药引起中毒,吸氧后可促进毒物从呼吸道排除。
(2)输液输入5%或10%葡萄糖盐水,促进农药及其代谢产物从肾脏排出。
(3)透析采用结肠、腹膜、肾透析排出毒物。
(4)血液灌流:将患者血液引入含有吸附剂的柱内,借助体外循环,清除血液中毒物。
3.尽早、足量、合并使用等特效解毒剂
对有特效解毒剂的毒物中毒,应尽早、足量、合并应用进行救治。如有机磷农药中毒,用阿托品及胆碱酯酶复能剂解毒,有机氯农药中毒可用巯基类络合剂解毒等。
4.对症支持治疗
及时纠正缺氧,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保护好脏器,预防继发感染,加强营养等。
5、确定用药方案。来ICU患者绝大多数已经用过一定量的阿托品或长托宁,以及复能剂,故用药一般按重复剂量和维持剂量来考虑。①如仍有毒蕈碱样症状,则肌肉注射长托宁1~2mg。每0.5~1小时评估是否达到阿托品化,未达到者再重复使用1~2mg,直至达到阿托品化。②达到阿托品化但ChE50%者,用长托宁1~2mg,q8~12h维持;用药期间每12~24小时复查che,che50%停药观察。③如仅有烟碱样症状且ChE50%,则重复静脉注射氯解磷定1.0g,之后按5~8che=""50%可停药观察。
农药中毒急救的基本步骤及措施:
农药中毒的急医院抢救两个部分,现场急救是首要的,医院抢救是后续的,两者密切相关不可分割。
1.现场急救:现场急救是整个抢救工作的关键,目的是将中毒者救出现场,防止继续吸收毒物并给子必要的紧急处理,保护已受损伤的身体,为进一步治疗赢得时间打下基础。
现场情况较复杂,应根据农药的品种、中毒方式及中毒者当时的病情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
(1)去除污染源:去除农药污染源,防止农药继续进入患者身体是现场急救的重要措施之一。
①经皮引起的中毒者。根据现场观察,如发现身体有被农药污染的迹象,应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裤,迅速用清水冲洗干净,或用肥皂水(碱水也可)冲洗。如是敌百虫中毒,则只能用清水冲洗,不能用碱水或肥皂(因敌百虫遇碱性物质会变成更毒的敌敌畏)。若眼内溅入农药,立即用淡盐水连续冲洗干净,然后有条件的话,可滴入2%可的松和0.25%氯霉素眼药水,严重疼痛者,可滴入1%~2%普鲁卡因溶液。
②吸入引起的中毒者。观察现场,如中毒者周围空气中农药味很浓,可判断为吸入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且于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领、腰带,去除假牙及口、鼻内可能有的分泌物,使中毒者仰卧并头部后仰,保待呼吸畅通,注意身体的保暖。
③经口引起的中毒者。根据现场中毒者的症状,如是经口引起的中毒,应尽早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或对症使用解毒剂等借施。但在现场一般条件下,只能对神智清醒的中毒者采取引吐的措施来排除毒物(昏迷者待其苏醒后进行引吐)。引吐的简便方法是给中毒者喝~毫升水(浓盐水或肥皂水也可),然后用干净的手指或筷子等刺激咽喉部位引起呕吐,并保留一定量的呕吐物,以便化验检查。
(2)因地制宜进行急救:利用当地现有医疗手段,对中毒者进行必要的现场紧急处理。对中毒严重者,如出现呼吸停止或心跳停止,应立即按常规医疗手段进行心肺脑复苏。如呼吸急促、脉搏细弱,应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可使用呼吸器),给予吸氧,针刺人中、内关、足三里,或注射呼吸兴奋剂等。如出现抽搐现象,可用安定类药物控制。
2.医院内抢救:在现场急救的基础上,医院抢救治疗。院内急救除了要根据中毒者的症状和病情实施常规的医疗救助手段外,还应根据农药中医院内的抢救措施。
(1)清除毒物:尽快、彻底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是最简单又是最重要抢救手段,其效果远好于毒物吸收后的解毒或其他治疗措施。
①清洗体表。在现场已冲洗的基础上,应再作被污染皮炎的彻底清洗,除用清水外,可在需要时酌情用一些中和剂冲洗,如5%碳酸氢钠、3‰氢氧化钙溶液等碱性溶液,又如3%硼酸、2%~5%乙酸溶液等酸性溶液。使用中和剂后,再用清水或生理盐水洗去中和液。
②催吐。催吐是对经口中毒者排毒很重要的方法,其效果常胜于洗胃。已现场引吐者入院后可再次催吐,除了现场引吐方法,还可选用:a用1%硫酸铜液每五分钟一匙,连用三次;b用中药胆矾3克、瓜蒂3克研成细末一次冲服;C吐根糖浆10~3o毫升口服,然后再喝毫升水催吐。
③洗胃。催吐后应尽快彻底洗胃。洗胃前要去除分泌物、假牙等异物,根据不同农药选择不同洗胃液(表3),具体操作方法是:插入胃管,先抽出内容物(留取一定量内容物作毒物检定),再灌注洗胃液。每次灌注洗胃液毫升左右,不宜过多,以免引起胃扩张医学教育
网搜集整理。每次灌入量尽量排空,反复灌洗直至无药味为止。
④导泻。导泻的目的是排除已进入肠道内的毒物,阻止汤道吸收。由于很多农药以苯作溶剂,故不能用油类泻药,可用硫酸钠或硫酸镁30克加水毫升一次服用,并多饮水加快排泻。但对有机磷农药严重中毒者,呼吸受到抑制时不能用硫酸镁导泻,以免由于镁离子大量吸收加重呼吸抑制。
(2)尽快排出已吸收的农药及其代谢物常用急救手段有吸氧、输液、血液净化等方法。
吸氧。通过吸入途径引起的农药中毒,吸氧后可促使毒物从呼吸道排出体外。吸氧可对已吸收到血液中的毒物及代谢物有一定的氧化作用,可以促进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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